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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建设路至松木大道段)监理招标公告
湖南 衡阳 衡阳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2 1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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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招标条件

滨江生态修复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建设路至松木大道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建设路至松木大道段)监理。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湘江河蒸水河沿岸。

2.3工程规模:沿湘江北路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防洪堤提质改造,雨污分流,供排水及综合管线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K0+500-K3+500段,招标范围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工期暂定154天。(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采购和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两个标段,每个单位限投其中一个标段,标段具体内容为:

第一标段:K0+500~K1+740段;

第二标段:K1+740~K3+500段。

2.7监理服务范围:

第一标段:K0+500~K1+740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详见合同条款

第二标段:K1+740~K3+500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详见合同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

第一标段: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

第二标段: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对应开标室(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布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4-8232103。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话:0734-29166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联系人:杨芳

电话: 177 7312 8712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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