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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1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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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1、天桥区制锦市北小门街5门头房 2、师范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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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在用 2024年4月30日到期,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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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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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出租房屋、水电线路等其他与该房相关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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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天桥区住建局党组会议记录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华典章(2024)房(估)字第03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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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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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位于制锦市北小门街5号门头房,师范路10号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鲁华典章(2024)房(估)字第0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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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3年 |
租金标准 |
285360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标的1制锦市北小门街5号门头面积27㎡ 租金45360元/年 标的2师范路10号面积107.21㎡ 租金240000元/年 无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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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每半年付款一次,提前一个月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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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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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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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自然人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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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水电线路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及其他与该商业房有关的事宜均有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房舍、电路、家电、燃气等经常检查、维修、维护,并规范使用,保证使用安全,该商业房或因此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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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标的1:1000元 标的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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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6010100101304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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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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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2024年04月18日---2024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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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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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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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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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
靳经理、黄经理 |
联系电话 |
8708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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