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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牌HFJ6391E(蒙EEB033)小型普通客车-项目转让(第二次)交易公告
内蒙古 呼伦贝尔
其他公告
2.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27 13:42:1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松花江牌********(蒙******)小型普通客车-项目转让(第二次) 标的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基本属性 车牌号 蒙****** 注册日期 ****年*月**日 年审期限 逾期
品牌型号 松花江牌******** 发动机号码 *******-**** 车架号 *****************
排量 *.* 燃油种类 汽油 变速箱 手动
里程表公里数 *****公里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颜色
车辆现状 车牌号 蒙****** 注册日期 ****年*月**日 年审期限 逾期
其他情况 该车逾期未年检,使用年限较长,发动机有轻微烧机油现象,整车局部喷漆,整车技术状况较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机构 登录后查看
转让底价(元) ****.**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我方现委托登录后查看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登录后查看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登录后查看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本次所转让车辆按其现场展示实际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变更过户需受让方自行了解有关过户流程及涉及的相关税费并承担因脱保、超期年检等情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扣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登录后查看(以下简称“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及无法报价的情况。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后查看)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 *、报名提交审核须在公告期内最后一日**:**之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最终受让方到公司办理提车手续时务必携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车辆转让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 *、委托方和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场内信用评价惩戒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分值量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委托方和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易系统应急处置办法(试行)》所指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转受让双方需自行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分别各自进行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现场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转受让双方需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转让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受让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受让方系统内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二、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并按公告要求的金额和方式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最后一日**:**前将报名资料上传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或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公司,由委托方及公司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 四、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保底价****元/车,成交价超过*****元按成交价的*%支付)并交纳至项目公告指定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结算账户,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填写好的《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车辆转让项目网络动态报价须知》原件到公司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五、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①车辆必须过户。 ②车辆交接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欠缴车辆购置税,由最终的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受让方承担因解决车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漏检、过户、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一切费用。 ④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⑤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须在提车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⑥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⑦如出现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过户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公司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除此外发生的其他退车情形的公司将不予退回服务费。 ⑧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处置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收回,受让方需重新领取牌照。 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公司。
交易指南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元 保证内容: *、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受让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受让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受让方必须将竞价保证金在挂牌截止前缴入本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式: *、各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最终受让方后退回; *、未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在过户证明提交后退回; *、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在支付完毕转受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后原渠道退回; *、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存入账户,如因受让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 号:************
服务费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 号:********************** 行 号:************
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 号:********************** 行 号:************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保底价****元/车,成交价超过*****元按成交价的*%支付。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李经理 电话:***********
业务咨询 李经理 电话:***********
勘验负责人 宋明潭 电话:***********
勘验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运输管理站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签于 2021/10/27 13:41:4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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