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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开州区汉丰湖北岸(头道河至乌杨段)库岸安全综合防护工程(头道河段)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州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镇东街道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修复汉丰湖重点区域水生态******平方米。驳岸整治长度*.**公里,建设溢流堰,联通管涵、引水管线、防汛应急抢险道路和沿河应急疏散道路、防汛应急抢险桥梁(*处,分别为桥长**米和**米)等配套工程。
*.*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初设及施工图阶段勘察。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按申报项目的进度要求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等成果,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竣工。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开州区汉丰湖北岸(头道河至乌杨段)库岸安全综合防护工程(头道河段)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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