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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金洲商业广场二区205室(原A205)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江苏 泰州 姜堰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20: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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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金洲商业广场二区***室(原****)不动产(在建工程)[该不动产建筑面积约为:***.**㎡;具体详情参见《拍卖标的调查表》、《评估报告咨询书》]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下午**:**—**:**)。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受托人报名之前)向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变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变卖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费价,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应由卖方所承担的部分,因本院在确定网拍价格时已予以充分考虑在内,故买受人缴纳后,本院不再退还,请竞买人审慎竞买。另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因下落不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登录后查看

竞买人在变卖出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上查询。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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