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秭归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秭归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宜昌 秭归县
澄清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1 12:29:0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于****年*月**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时**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投标报价 价格系数**.**% 价格系数**% 质量目标 ①设计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②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③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①设计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②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③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 ①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②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日历天完成设计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为***日历天。 ①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②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日历天完成设计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为***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安许证字[****]******,(鄂)**安许证字[****]******,(鄂)**安许证字[****]****** (鄂)**安许证字[****]******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采购施工负责人) 袁羽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鄂************/鄂建安*(****)******* 吴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鄂************/鄂建安*(****)******* 设计负责人 陈小宇注册建筑师********** 周玉亭注册建筑师***********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投标截止时间前共有*家单位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了投标文件,*家投标单位均解密成功。 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家。 *、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对*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等进行评分,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条款要求,**=*.**,投标报价高于**的为无效报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经济标判定为不合格,否决其投标,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联合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联合登录后查看 招标人代表:宋爱华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白伟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电话(传真):*********** *.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