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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德林街道城关区八一北路(西)11号1栋5楼1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西藏 拉萨 城关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2-07 16: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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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0223102023022410止(延时除外)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德林街道城关区八一北路(西)11151号(标的物内有部分房屋有租赁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1、宗地:交规则;地形地势:平坦;土地开发程度: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该标的所在项目为庆悦商厦,所在项目用地四至:东至八一北路,南至交安驾校,西至简约公寓,北至丽都国际俱乐部。

2、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德林街道城关区八一北路(西)111-1-8层,总建筑面积为12329.32㎡,其中:-1-1层为3549.15㎡、第2-8层均为1254.31㎡,权利人为西藏圣腾商贸有限公司,用途为商业,建筑总层数为9层(地下1层、地上8层),钢混结构,楼栋外墙部分为玻璃幕墙、部分为墙砖。楼栋配有直梯三部(其中一部为庆悦酒店专用梯),消防梯两部,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水、电、讯等齐全。设有地下和地上停车位,停车方便。

36-8层经营庆悦酒店,共有56间客房(其中:悦景奢华套房3间、悦心家庭套房3间、悦景豪华套房4间、悦心豪华大床房10间、悦景大床房18间、悦心双床房16间、悦心大床房2间);内部装修为普通装修,层高2.6米,入户为玻璃地弹门、内部为木夹板门,塑钢窗,天花矿棉板吊顶,内墙部分乳胶漆刷白、部分为壁布,地面部分铺设地砖、部分铺设地毯,设有卫生间。

起拍价:9080564.54元,保证金:180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02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302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示

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该标的的情况,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拟竞拍的标的物已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责任。

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的买受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标的物瑕疵情况: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新区支行

账户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号:622840387700969956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0207日起至 20230216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0891-628821517138306613

法院监督电话:0891-6321466(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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