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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包钢各厂仪器仪表备件协同采购
内蒙古 包头 昆都仑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22 18: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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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项目编号ZP23050231
2.项目概况
项目ZP230502312023年5月包钢各厂仪器仪表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2023年5月包钢各厂无源核子料位计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合同签订后一到两个月内供货,技术协议有要求,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没有技术协议按照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300614.81 10000.00 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所报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2 2023年5月包钢各厂结晶器锥度仪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009350.00 10000.00 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所报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3 2023年5月包钢各厂等全站仪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合同签订后50天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765773.00 7000.00 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所报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4 2023年5月包钢各厂位置传感器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合同签订后三到四个月内供货,技术协议有要求,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没有技术协议按照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供货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2229941.57 20000.00 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明细中第9项位置传感器、第10、11项索尼传感器、第32项位置传感器、第33项塞棒位置传感器、第36项线性位移传感器须报进口品牌。所报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5 2023年5月包钢各厂道路监控系统设备及附件协同采购招标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650000.00 6000.00 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摄像机的品牌或制造商。所报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及明细资料中名称中的品牌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2023年5月包钢各厂无源核子料位计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投标人须为无源核子料位计和质量流量计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和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0年至今签订的无源核子料位计和质量流量计的业绩至少一份(可一份合同中包含以上两项内容也可不同合同分别包含以上两项内容),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视为无效发票。)
2 2023年5月包钢各厂结晶器锥度仪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和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可查询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签订的扇形段辊缝仪和结晶器锥度仪供货业绩各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授权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3 2023年5月包钢各厂等全站仪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须提供所报品牌全站仪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签订的全站仪和热金属检测仪的业绩至少一份(可一份合同中包含以上两项内容也可不同合同分别包含以上两项内容),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视为无效发票。)
4 2023年5月包钢各厂位置传感器等备件协同采购招标 投标人须为明细中第33项和第10项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和经销商须提供明细中第33项和第10项所投产品可追溯至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可追溯的意思为:如投标人为2级代理需提供1级代理给投标人的授权和制造商给1级代理的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0年至今传感器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视为无效发票。)
5 2023年5月包钢各厂道路监控系统设备及附件协同采购招标 投标人须为所报品牌摄像机的制造商或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和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监控系统供货业绩至少2份(如合同无法体现可附相应技术协议),提供合同及相应发票扫描件,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 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不含说)不可遮挡,若遮挡视为无效发票。发票截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5/27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5/29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点击查看相关链接)。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西星百 联系电话:18686109113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瑞文 0472-2669663业务部长:曹小艳0472-2669069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5/22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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