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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正大时代华庭13栋1S2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 深圳 罗湖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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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竞买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5月07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sf.taobao.com/0755/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正大时代华庭13栋1S26

权利人

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号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57855号

案号

(2022)粤0303执3965号

坐落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正大时代华庭

建筑面积

44.23

用途

商业

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租赁,期限为20年即自2018年07月19日至2038年07月18日止,包括首尾两天,详情竞买人自行核实,以实际情况为准。

税费负担

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本院已发预核税费函至税务局,以起拍价为基础预核税费,实际税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预核税费结果告知函详见附件)。

起拍价

人民币988275元

保证金

人民币150000元

增加幅度

人民币7000元及其倍数

备注

1、房产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封;

2、房产抵押;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55-2503826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特别说明:

1、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3、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4、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房产拍卖成交确认并完成产权过户后,买受人可以与房产实际使用人自行协商交付;协商不成,买受人应向法院申请强制腾退交付。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竞买人支付冻结的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账号302052522808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0755-26406269、0755-2528183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55-25038263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罗湖法院执行局709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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