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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E4501002816022942001)澄清公告(一)
广西 南宁 上林县
澄清公告
11601.7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11:02:3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2942001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441

四、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修改条款

原文内容

更改后内容

1

本项目公告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2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的第2.1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关于“建设规模”的内容

总建筑面积43508.88平方米,其中9#标准厂房(丙类厂房)16810.32平方米;10#标准厂房(丙类厂房)16810.32平方米; 3#标准厂房(丙类厂房)9888.2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电梯工程、智慧化工程等,不包含室外工程部分。单体最高建筑高度27.30m,单跨最长跨度10.00m。

总建筑面积58813.20平方米,其中9#八角生产加工厂房(丙类厂房)16810.32平方米;10#八角生产加工厂房(丙类厂房)16810.32平方米; 3#标准厂房(丙类厂房)9888.24平方米;12#八角生产加工厂房(丙类厂房)15304.32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电梯工程、智慧化工程等,不包含室外工程部分。单体最高建筑高度27.30m,单跨最长跨度10.00m。

2

本项目公告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2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的第2.1条款中“本项目概算价”的内容

11601.72万元

15410.33万元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4.1条款“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内容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1条款“备注”的内容

/

投标报价的补充要求

(1)设计费及其他费用按照固定总价方式结算。

(2)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依据工程概算价作为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格,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并送招标人指定有资质的上林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以审定后总额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即: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比较,低者作为实际合同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

(3)暂估价、暂列金额(如有)在投标报价时不予调整。

5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第14.1.1条款中第二段的内容

合同价款原则上不得突破,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和计价规范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送发包人审核,同时报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材料(如有,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品牌等指标),发包人收到之日起90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审核并通知承包人核对,按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单价进行计算,工程量按实计算。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评审且各方确定并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金额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并签订补充协议,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已明确的实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仅列出合同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具体的品牌和档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所批复的项目投资在施工图预算报审核对时确定,之后发包人不得在履约过程干涉采购价格要求承包人再优惠。

合同价款原则上不得突破,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和计价规范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送发包人审核,同时报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材料(如有,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品牌等指标),发包人收到之日起90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审核并通知承包人核对,按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单价进行计算,工程量按实计算。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评审且各方确定并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即: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后的金额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并签订补充协议,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已明确的实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仅列出合同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具体的品牌和档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所批复的项目投资在施工图预算报审核对时确定,之后发包人不得在履约过程干涉采购价格要求承包人再优惠。

6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第14.5.2条款中倒数第二段的内容

本项目最终以审计(或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为准。项目经审定结算后,遇到审计机关对项目进行抽查,施工单位应予配合,并且按照最终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结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对于已经支付的工程款,进行多还少补原则。

本项目最终以审计(或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即: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比较,低者作为实际合同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项目经审定结算后,遇到审计机关对项目进行抽查,施工单位应予配合,并且按照最终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结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对于已经支付的工程款,进行多还少补原则。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跟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需盖企业章)

地址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工业大道8号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邮编530506 邮编530000

联系人:梁 联系人李帅

电话0771-5285761 电话0771-271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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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41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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