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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招标公告
29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10:01:4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缺少]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MJN24A8002 项目名称 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E3201001802001363001001 标段名称 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MJN24A8002-01SG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招标条件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备[2024]6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9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江宁区 高新园帕威尔路1号

2.3 工程类型:

2.4 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2.6 工期要求:120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29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项目拟对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实施装修改造,不新增建筑面积。主要装修改造内容包括:1、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单体建筑室内部分涉及生产与检测所需功能布局实施优化改造与装修,涉及改造装修面积约16000平方米;2、本单体建筑室内涉及原建筑内5G/物联网、能源互联网等技术领域电力专用设备检测车间配套的生产设备布局的隔墙(不涉及原建筑结构)、给排水支管、强弱电系统(非原建筑强弱电系统)等装修改造。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11 0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 年 09 月-2024 年 02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3、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 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 2024 年 6 月29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 2024 年 6 月30 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227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改造的业绩(住宅、公寓、幕墙、小区出新、沿街出新改造及村庄出新改造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名称或合同施工内容须包含装修及改造,否则视为未提供。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

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6. 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1、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4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采用两阶段评审细节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 22 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12 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 9 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 7 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 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 5 名;按顺序取满 5 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8.5、本项目为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互联互通驱动。下载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投标人需登录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参与投标,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 投 标 人 需 登 录 南 京 智 能 开 标 大 厅 ( 互 联 互 通 ) 参 与 开 标 活 动 , 网 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投标人需通过以下任一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未来投标工具(施工两阶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益 得 投 标 工 具 ( 江 苏 益 得 交 易 系 统 施 工 两 阶 段 版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8.6、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现投标工具均已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具体操作如下:(1)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通过递交页面下载功能按钮下载投标文件。

(2)按下列网站提供的预解密操作流程进行预解密操作:未来:www.futurecs.cn/qingdDe.html?questionId=246益得: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操作注意事项:

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8.7、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277031256

(2)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1765987901

(3)国信 CA 联系电话:13913897934

(4)CFCA 联系方式:18061882568(使用 CFCA 锁的用户需要更换为新锁)

(5)投标工具联系电话:

未来:18951940364

益得:18913962455

8.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江宁区帕威尔路 1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13

编:

211100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张星

联 系 人:

叶冬冬

话:

15105189200

话:

18761648740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m17372289556@163.com

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nanjingcnsdownloadaction.action?cmd=getContent&AttachGuid=3b3f862b-cb6b-4273-8e39-622c29e35092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jsgcztbmis2/pages/zbfiledownload/zbfileDownload_Detail?viewguid=EBB9CB1A86DCD80C9171E1047E25F2BFF72732CF709FAF0EB41EF294FCCEF6BE7C661970F6643E9D">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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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MJN24A8002-01SG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招标条件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备[2024]6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9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江宁区 高新园帕威尔路1号

2.3 工程类型:

2.4 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2.6 工期要求:120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29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项目拟对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实施装修改造,不新增建筑面积。主要装修改造内容包括:1、国网江苏电科院科研实验用房单体建筑室内部分涉及生产与检测所需功能布局实施优化改造与装修,涉及改造装修面积约16000平方米;2、本单体建筑室内涉及原建筑内5G/物联网、能源互联网等技术领域电力专用设备检测车间配套的生产设备布局的隔墙(不涉及原建筑结构)、给排水支管、强弱电系统(非原建筑强弱电系统)等装修改造。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11 0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 年 09 月-2024 年 02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3、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 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 2024 年 6 月29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 2024 年 6 月30 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227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改造的业绩(住宅、公寓、幕墙、小区出新、沿街出新改造及村庄出新改造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项目名称或合同施工内容须包含装修及改造,否则视为未提供。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

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6. 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1、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4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采用两阶段评审细节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 22 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12 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 9 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 7 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 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 5 名;按顺序取满 5 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8.5、本项目为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互联互通驱动。下载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投标人需登录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参与投标,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 投 标 人 需 登 录 南 京 智 能 开 标 大 厅 ( 互 联 互 通 ) 参 与 开 标 活 动 , 网 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投标人需通过以下任一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未来投标工具(施工两阶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益 得 投 标 工 具 ( 江 苏 益 得 交 易 系 统 施 工 两 阶 段 版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8.6、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现投标工具均已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具体操作如下:(1)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通过递交页面下载功能按钮下载投标文件。

(2)按下列网站提供的预解密操作流程进行预解密操作:未来:www.futurecs.cn/qingdDe.html?questionId=246益得: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操作注意事项:

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8.7、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277031256

(2)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1765987901

(3)国信 CA 联系电话:13913897934

(4)CFCA 联系方式:18061882568(使用 CFCA 锁的用户需要更换为新锁)

(5)投标工具联系电话:

未来:18951940364

益得:18913962455

8.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江宁区帕威尔路 1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13

编:

211100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张星

联 系 人:

叶冬冬

话:

15105189200

话:

18761648740

真:

/

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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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m17372289556@163.com

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nanjingcnsdownloadaction.action?cmd=getContent&AttachGuid=3b3f862b-cb6b-4273-8e39-622c29e35092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jsgcztbmis2/pages/zbfiledownload/zbfileDownload_Detail?viewguid=EBB9CB1A86DCD80C9171E1047E25F2BFF72732CF709FAF0EB41EF294FCCEF6BE7C661970F6643E9D">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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