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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
148.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22 2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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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22 13:38:39 原文链接地址

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4315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024

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编号:SJ-ZC-20240221-01

项目名称: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

预算金额:148万元/年,服务期为三年,合计为444万元

购需求: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包括处于建设阶段的新增工程和已进入运营期工程两部分。根据项目实施机构要求及有关规定,绩效管理单位应对处于建设阶段的新增工程和已进入运营期的各子项工程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以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并对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及时收集、存档、公开有关信息。其中:新增工程需在竣工验收后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工作;已进入运营期的各子项工程绩效评价采用季度考核、年度评价的形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223日至20242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服务受理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无

四、提交加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315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利兰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4、合同融资政策参考文本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泰安市水利局

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环湖路水利大厦

联系方式:0538-8567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38-858868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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