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452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白国用(1999)字第101号]及该地上4120亩林木[证号:白林证(2000)字第6号](变卖)的公告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452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白国用(1999)字第101号]及该地上4120亩林木[证号:白林证(2000)字第6号](变卖)的公告
海南 白沙黎族自治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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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变卖)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登录后查看为此次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一、拍卖标的: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白国用(****)字第***号]及该地上****亩林木[证号:白林证(****)字第*号]。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因标的物为林地,如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本院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本院按现状交付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第实际状况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承担投资风险。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

变卖预缴款:********元,增价幅度:******元。

查封抵押情况:本院已查封上述林地。申请人为抵押权人。

标的物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以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条件,是否具备购买条件,涉及过户登记等具体规定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法规、购买资格等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税费负担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原权利人缴纳税费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特别提示退税款不含滞纳金,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者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自愿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负担完全费用,并自行承担竞买对风险和损失。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再对负担税费、滞纳金、欠费等费用提出异议,实际税费、滞纳金、欠费情况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符合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的。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竟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一百一是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成交交付后,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他人严禁故意毁坏交付标的物,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对实施毁坏者进行司法拘留,造成损失的财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接受咨询)。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四、(*)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小时内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小时内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请注明(“买受人姓名+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交付手续(具体签署时间由法院通知)。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十、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号。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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