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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江苏 徐州 沛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2-15 17: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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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沛县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实施的沛县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境内。

(2)工程规模:约1500万。

(3)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为1 个标段。

(4)工程简介及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农村生态河道总长度约150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植绿美化等生态河道建设,并配套部分建筑物,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5)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全套电子版)。

(6)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批复后 15 日内提供招标图及招标阶段所需的相关资料(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技术资料),30 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测量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测量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 12月 1 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7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经历,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银行电子保函、 ☑银行书面保函、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965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 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 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 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 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15日至2023年1222

6.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于2023年1222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18日至2023年1222日17时30分;

6.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另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要求:须支付100元平台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0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参与开标。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积分法。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沛县沛公路2号主楼2楼(沛县水务局)

联系人:高赞 电话:0516-68867716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

联系人:徐玉玉电话:18751539991

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 月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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