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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A757SH(荣威牌CSA7180AB-DL 1.8L) 小型轿车
重庆 黔江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6 01: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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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荣威牌*********-** *.**) 小型轿车 标的系渝******(荣威牌*********-** *.**) 小型轿车,有行驶证、登记证书、购置本,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燃油类型为汽油,变速箱形式为自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详情见下表: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发动机号 注册日期 年审检验有效期至 交强险期限至 排量 核定载客数 行驶里程约(据评估报告载)(**) 评估值(万元) 转让底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渝******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黔江税务局 荣威牌*********-** ***************** ********** ****.**.** ****.** ****.**.** ******/***** * ****** *.** *.***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挂牌期满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登录后查看)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此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且不因与现状有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以到账为准)。 七、车辆签合同前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违章费用、滞纳金及交通违章扣分等)由转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计算,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每宗交易单向收费不低于***元),除此以外的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受让方须在车辆交接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并将车辆过户后的证件原件(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交至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复印备案,*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还其过户保证金。 九、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行驶里程以实际为准;受让方若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交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标的实物移交由转让方负责,车辆移交后因车辆出现意外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 何女士 报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彩虹路***号 标的停放地点:黔江区西沙步行街国税局停车场 标的查勘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杨先生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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