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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雨污水泵站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 保定 清苑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2: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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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 清苑区雨污水泵站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雨污水泵站改造提升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01号、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13号、项目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本项目总投资:466000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金线河雨水泵站:现状金线河雨水泵站现状设备配置规模为6.4m3/s。按照泵站现状土建条件,将泵站最大提升能力至8.0m/s。泵站能力提升后,需对现有水泵进行调整换新,同步对相关电气设备、发电机、变变压器进行扩容升级。同时更新闸门及格栅。(2)迎宾路污水泵站:现状迎宾路污水泵站设计规模为0.45m3/s,将现状泵站的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本次计划更换泵站内现有的水泵、闸门(含启闭机)、格栅,同步更新相关电气设备、发电机。(3)朝阳南大街污水泵站:新建一座一体化泵站(新建泵站规模为0.33m/s),同时更新相关配套电气设备、发电机、变电站。此外,需要在泵站进水管道上新建闸门井一座。(4)朝阳南大街(高速匝道~和平路)雨水管道:现状道路西侧无雨水管道,本次在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新建雨水管道由南向北排入和平路现状d1400mm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管道管径为d1200mm,管道总长约890米(不包含预埋过路管)。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开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身份证、学历证、注册证、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5名专业监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主要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2023年3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后)。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廉政责任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9:00至2024-04-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hebei.gov.cn/hbggfwpt/)、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浩

    联系人: 李梦娇
    电话:

    0312-5808883

    电话: 0312-81768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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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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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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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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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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