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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2020)吉03执59号
本院决定将于2020年12月16日10时至2020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拍卖马宏志、常雪名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伊二公路西侧2处房屋,分别为:
1.伊房权证伊通县字第SY00026657号,面积144平方米;
2.伊房权证伊通县字第SY00026659号,面积144平方米。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720000元,一拍起拍价为648000元,二拍起拍价为615600元,保证金为70000元,增价幅度为3500元。
(二)拍卖四平新宏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平市铁西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凯路南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四国用(2014)第00294号,面积34987.5平方米;
2.吉(2017)四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273号,面积3278.39平方米;
3.吉(2017)四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274号,面积10953.6平方米;
4.吉(2017)四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275号,面积3242.57平方米;
5.吉(2017)四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276号,面积3175.2平方米;
6.上水管线,300米;
7.深井,300米;
8.深井,290米;
9.深井,310米;
10.深井,320米;
11.通讯管线,300米;
12.毛石基础,780米;
13.砼墙,500米;
14.砖墙,500米;
15.铁栅栏,400米;
16.挡土墙,156米;
17.消防管线,300米;
18.大门,1座;
19.挖淤泥、流砂,57630立方米;
20.填坑,73860立方米;
21.采暖管线,300米;
22.供电管线,400米;
23.消防水池,555立方米;
24.沥青路面,6740平方米;
25.排水管线,200米;
26.采暖设备(AWR420),1套;
27.云杉,59株;
28.洋槐,61株;
29.李子树,38株;
30.山杏,74株;
31.复叶槭,83株;
32.高接金叶榆,49株;
33.王族海棠,5株;
34.紫叶李,12株;
35.蒙古栎,3株;
36.五角枫球,86株;
37.红火榆叶梅,70株;
38.红叶李球,21株;
39.金叶榆球,39株;
40.东北连翘球,40株;
41.小叶丁香球,37株;
42.金山金焰造型,13610株;
43.红叶李造型,1664平方米;
44.金叶榆造型,2676平方米;
45.冷季型草坪,5100平方米;
46.水泵房(含地下水池),230平方米;
47.门卫,48平方米。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98268712元,一拍起拍价为88441840.8元,二拍起拍价为84019748.76元,保证金为1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400000元。
(三)拍卖权利人邓海涛位于梨树县孤家子镇沈阳街五委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5853平方米;
2.四辽房权证管区字第2013227068号/2013227067号,面积1145平方米;
3.四辽房权证管区字第2013226924号/2013226923号,面积206.7平方米;
4.四辽房权证管区字第2013226921号/2013226922号,面积92平方米;
5.四辽房权证管区字第2013226920号/2013227069号,面积340.2平方米;
6.仓房,64.6平方米;
7.仓库,259.67平方米;
8.大门(含垛),1座;
9.钢架棚,47.22平方米;
10.围墙,287米,
11.变压器(S9-80KVA),1套。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3301830元,一拍起拍价为2971647元,二拍起拍价为2823064.65元,保证金为300000元,增价幅度为15000元。
(四)拍卖权利人姜明宝位于梨树县刘家馆子镇龙山村五社设施农用地经营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设施农用地经营权,土地面积49693.8平方米;
2.梨房权证梨树县字第2013050624号,面积600平方米;
3.梨房权证梨树县字第2013050625号,面积128平方米;
4.梨房权证梨树县字第2013050626号,面积750平方米;
5.梨房权证梨树县字第2013050627号,面积540平方米;
6.硬化地面,1869.78平方米;
7.围墙571.52米;
8.猪舍,120平方米;
9.厕所,14平方米;
10.南门,1座;
11.北门,1座;
12.水井,1眼;
13.西门,1座;
14.仓房,27.7平方米;
15.仓棚,105平方米;
16.变压器(S9-30KVA),1套;
17.杨树,8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8929470元,一拍起拍价为8036523元,二拍起拍价为7634696.85元,保证金为900000元,增价幅度为40000元。
拍卖权利人李莹位于四平市铁西区中兴经贸公司二期南楼站前批发市场(天平大厦)地上二层商铺,面积2870.35平方米。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57407000元,一拍起拍价为51666300元,二拍起拍价为49082985元,保证金为5000000元,增价幅度为250000元。
拍卖马帅名下位于四平市铁东区三达不夜城8号楼三层房屋(第2/643幢8302号),合同编号YS0081503,面积3355.2平方米。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28519200元,一拍起拍价为25667280元,二拍起拍价为24383916元,保证金为3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40000元。
(七)拍卖权利人梨树县凯麒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梨树县孟家岭镇潘家沟村一社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9101.1平方米;
2.办公室及宿舍1,173.3平方米;
3.门卫1104.6平方米;
4.门卫278平方米;
5.车间1349.4平方米;
6.彩钢房车间,1141.3平方米;
7.车间2842.4平方米;
8.办公室及宿舍2,541平方米;
9.彩钢棚,105平方米;
10.围墙,665.07米;
11.砂石地面,18163.83平方米;
12.厕所,6.6平方米;
13.大门,1座;
14.毛石挡墙,191.9立方米;
15.黑松,14株;
16.榆树,7株;
17.杂树,1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6676005元,一拍起拍价为6008404.5元,二拍起拍价为5707984.28元,保证金为600000元,增价幅度为30000元。
(八)拍卖权利人四平市金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位于德惠市朝阳乡半拉山村五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农用地经营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德惠市朝阳乡升启饲料加工厂名下德集用〔2009〕第018313947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2677平方米;
2.设施农用地经营权,面积22380.3平方米;
3.配电室,19平方米;
4.车库,77.2平方米;
5.门卫,71.3平方米;
6.办公室,228.4平方米;
7.看护间129.9平方米;
8.车库1335.1平方米;
9.餐厅,403.2平方米;
10.车间及仓库,461.8平方米;
11.看护房1141平方米;
12.看护房275.5平方米;
13.鸡舍1750平方米;
14.鸡舍2740平方米;
15.鸡舍31263.5平方米;
16.鸡舍41263.5平方米;
17.鸡舍51263.5平方米;
18.鸡舍61263.5平方米;
19.鸡舍71132.9平方米;
20.硬化地面,7087.22平方米;
21.砖围墙,48.17米;
22.铁栅栏,490.42米;
23.厕所,3.5平方米;
24.钢板房,45.2平方米;
25.大门,1座;
26.变压器(160KVA),1套;
27.云杉,65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9755240元,一拍起拍价为8779716元,二拍起拍价为8340730.2元,保证金为900000元,增价幅度为45000元。
(九)拍卖权利人莫广福位于四平市四梨公路(原砖厂)农用地经营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农用地经营权,土地面积14727.6平方米;
2.棚房加烧烤房,73.77平方米;
3.大厅,575.17平方米;
4.休息室,130.71平方米;
5.住宅楼,122.58平方米;
6.住宅,176.61平方米;
7.游泳池,1033.12平方米;
8.鱼塘,3541.55平方米;
9.围墙,105.97米;
10.硬化地面,3913.95平方米;
11.毛石挡墙,102.34米;
12.大门(含垛),1座;
13.厕所,25.25平方米;
14.狗舍,269.22平方米;
15.圆柏,10株;
16.柳树,8株;
17.金叶榆,9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5888760元,一拍起拍价为5299884元,二拍起拍价为5034889.8元,保证金为600000元,增价幅度为25000元。
(十)拍卖权利人莫广福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致富村五社农用地经营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农用地经营权,土地面积7429平方米;
2.住房,191.88平方米;
3.棚房加狗舍,136.75平方米;
4.狗舍,111.79平方米;
5.休息室,143.39平方米;
6.鸡舍,125.63平方米;
7.亭房,49平方米;
8.厕所,5.23平方米;
9.围墙,330.64米;
10.毛石挡墙,384.34米;
11.钢架桥,9.9米;
12.大门(含垛),1座;
13.水坝,74.67米;
14.鱼塘,10836.57立方米;
15.硬化地面,3671.33平方米;
16.杨树,86株;
17.柳树,35株;
18.榆树,42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3487310元,一拍起拍价为3138579元,二拍起拍价为2981650.05元,保证金为300000元,增价幅度为15000元。
(十一)拍卖权利人四平市金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位于四平市梨树县林海镇老奤村设施农用地经营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设施农用地经营权,面积25996.2平方米;
2.办公室,519平方米;
3.职工宿舍,305.9平方米;
4.孵化室,714.3平方米;
5.鸡舍(6栋),5304.4平方米;
6.门卫,42.2平方米;
7.铁栅栏,137.91米;
8.围墙,476.96米;
9.深井,80米;
10.厕所,4平方米;
11.大门,1座;
12.正门,1座;
13.建筑小品石狮子,2个;
14.西门,1座;
15.变压器(S9-50KVA),1套;
16.柳树,13株;
17.金叶榆,33株;
18.垂柳,4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8601280元,一拍起拍价为7741152元,二拍起拍价为7354094.4元,保证金为800000元,增价幅度为40000元。
(十二)拍卖权利人曲国军位于四平市梨树县刘家馆子镇蘑菇山屯东柳白线公路西侧设施农用地经营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分别为:
1.设施农用地经营权,面积12833.66平方米;
2.办公室、宿舍,335.18平方米;
3.养殖房335.18平方米;
4.养殖房335.18平方米;
5.养殖房,335.18平方米;
6.门卫,36.32平方米;
7.围墙,500.73米;
8.深井,80米;
9.厕所,17.81平方米;
10.硬化地面,1479.54平方米;
11.大门,1座;
12.库房,22.65平方米;
13.铁丝网围墙,68.93米;
14.拱门,1座;
15.仓房,26.77平方米;
16.变压器(S9-30KVA),1套;
17.果树,174株;
18.梧桐,12株;
19.松树,15株。
前述财产评估价值为3595680元,一拍起拍价为3236112元,二拍起拍价为3074306.4元,保证金为300000元,增价幅度为1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0434-319521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对于被执行人无力缴纳而产权登记机构要求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必须缴纳的全部费用中应有被执行人支付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向相关主体追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可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也应当参与网络应价(详见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规则》),未参与网上应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 名: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平地直街支行
账 号:2205016286650000007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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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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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434-319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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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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