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2%)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2%)
上海
出让公告
448.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12-18 0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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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登录后查看***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登录后查看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取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产权受让资格后*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该竞买人为非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如该竞买人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总价款减去立约/竞价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含标的公司原股东)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违约金的,意向受让方(含标的公司原股东)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价款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含标的公司原股东)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以下内容:(*)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已知晓联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不代表联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联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联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已充分知晓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和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除非任何一方存在过错,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通过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查批准或未能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①审批机关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②****年**月**日前未能完成审批*、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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