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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0%股权(对应1500万元出资额) | 项目编号 | 17GQ2019006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2/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南京市中山北路28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健松 | ||||||||||||||||||||||||||||||||||||||||||||||||||||||||||||
成立时间 | 2004/07/26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000763584307W | 所属行业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
经营范围 | 废旧物资收购、加工、销售;报废汽车拆解;冶金炉料、生铁、金属材料、木材、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棉花、农副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橡胶及产品、化肥、焦炭销售;科研开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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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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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南京瑞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书号 | 宁瑞兴评报字(2019)第02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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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956.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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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以江苏天盛大酒店资产为标的企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雨花区支行的贷款授信作抵押担保,按照《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资产抵押担保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受让方须将受让的标的企业全部股权向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提供反担保,并办理相应股权质押手续,同时按照受让的全部股权比例对偿还农发行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二、鉴于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对标的企业子公司江苏省物联旭阳再生资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1宗土地(土地证号:沭国用(2014)第11225号)使用权已开发的30%部分宗地按商业用地评估,对长期闲置未开发的70%部分宗地,根据该宗地现状、周边土地利用状况及未来区域规划,假定为工业用途前提下进行评估。对目前按工业用途评估的70%的闲置地,若遇政府动迁而最终实现的土地权益与本次评估有差异,相应的权益应归原股东转让方所有。(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三、依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4民初5967号民事裁定书,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4民初5967号协助公示通知书,现股东江苏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7%的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3年,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前述7%股权可能在日后相关程序中被强制执行。 四、本次股权转让过渡期内所涉股权所产生的损益均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起至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损益的具体数额由转让双方委托的有资质的机构所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如双方对委托机构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以转让方委托的有资质的机构所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3956.031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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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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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scq.com.cn)的《E交易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www.jscq.com.cn[http://www.jscq.com.cn/])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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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 | ||||
交易方式 |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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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12/30 至 2020/2/13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电子平台)系统(www.jscq.com.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审计报告(苏瑞华会专(2019)2-693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宁瑞兴评报字(2019)第022号); (三)标的企业11月份财务报表; (四)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五)《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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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电子平台)系统通知的期限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交纳396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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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doc[http://www.e-jy.com.cn/ejyzx/eWebEditor/uploadfile/20191226172601427.doc] 产权转让合同.pdf[http://www.e-jy.com.cn/ejyzx/eWebEditor/uploadfile/20191230094459780.pdf]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姜先生:025-83163380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025-8638586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 | |
其 他 | 传真:025-8316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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