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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静湖花园中区**号楼*门***号房屋一套的拍卖公告(二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码**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静湖花园中区**号楼*门***号房屋一套。
*、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静湖花园中区**号楼*门***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居住,层数*,所在层*。
*、优先竞买人:无。
*、参考价为人民币******.*元。
*、标的物情况:有抵押、有查封,占有使用情况:已腾空,欠缴税费和质量瑕疵不详。
该拍品的详细信息请参考附件中的评估报告。
本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并承担下列法律后果。
(一)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天津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二)、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三)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前,因买受人在天津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五)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购房资格限购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此说明:此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静湖花园中区**号楼*门***号房屋本身,不包括一楼储藏室。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该房产产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契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增值税)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承担代理申报税款义务,垫付的税费可凭借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从拍卖款中受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行号:************,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录后查看)查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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