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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采购联合执法指挥调度平台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 乌鲁木齐
招标公告
217.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20 18:24:3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编号:****-****-*****(二次)

二、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

采购联合执法指挥调度平台项目(二次)

三、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四、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最高限价:***万元(其中硬件部分***万元,软件部分**万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年(成立不足*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应提供****年以来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招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及**:**—**:**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登录后查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号江西大厦*楼);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一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年(成立不足*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应提供****年以来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招标文件费用:***元/本,售后不退。

八、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肆万叁仟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地点为登录后查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号江西大厦*楼);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地点为登录后查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号江西大厦*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登录后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号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号江西大厦*楼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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