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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2020年度河道采砂权二次出让公告
西藏 日喀则 拉孜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9-22 1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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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经拉孜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二次出让拉孜县热萨乡杰村段砂石矿采砂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砂权出让人和采砂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出 让 人:日喀则市拉孜县人民政府

地 址:日喀则拉孜县

实施单位:日喀则市拉孜县水利局

地 址:日喀则市拉孜县水利局

交易平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日喀则市扎德东路

二、出让采砂权基本情况

拉孜县热萨乡杰村段砂石矿

该矿区位于日喀则市拉孜县热萨乡杰村境内,设计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约*.****㎞²,由*个拐点圈定(表*)。拟出让砂石资源地质保有储量**.**万*³,可采储量**.**万*³,设计生产规模:*万*³/年,出让年限:*.**年(自取得采砂许可证之日起计算)。评估价为**.**万元,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包含政府垫资部分),增幅价为*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万元(起始价的***%)。

表*: 拉孜县热萨乡杰村段砂石矿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编号 直角坐标(西安**) ****国家大地坐标系 面积 拟设采矿权标高
* * * * (平方千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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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具备河道采砂权申请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提供相关诚信资料,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如:不配合县政府工作的企业等);申请人应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好加工场地及用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申请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砂许可证;申请人没有被列入水利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四)竞买人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的;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拉孜县****年度河道采砂权二次出让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二)公告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个工作日)。

(三)保证金交纳时间: ****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 时止;

(四)挂牌报价及竞价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年 ** 月 ** 日 **:** 时止(**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至**:**,下午**:**至**:**。

(五)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喀则市扎德东路)。

(六)报价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喀则市扎德东路)。

(七)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八)摘牌现场会时间:****年 ** 月 ** 日 **:** 时开始。

(九)摘牌现场会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喀则市扎德东路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一开标室)。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挂牌出让竞买申请由登录后查看受理,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本次挂牌出让河道采砂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祥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要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竞买申请人具体需提供资料如下:

*、竞买申请书(原件);

*、公司诚信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提交法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需备注:拉孜县****年度河道采砂权二次挂牌出让+编号+竞买保证金,示例:拉孜县****年度河道采砂权二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报名时交到拉孜县财政局法定支出专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应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开户名:拉孜县财政局法定支出专户;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

账 号:**-***************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要求的,拉孜县水利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竞得人的确定、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签订

(一)竟得人的确定原则

*、本次采砂权出让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设置了底价(保留价),以增价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经审核合格,确定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者为有效报价;

*、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买人经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竞得人;

*、在交易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交易终止,挂牌不成交。

(二)《成交确认书》和《采砂权出让合同》的签订

*、竞得人应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

七、支付成交价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次采砂权出让成交价款包括采砂权出让收益及政府前期垫付编制的的各类报告费用(不包含征地补偿费等其他应交国家规定相关税费);

(二)竞得人应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须按照《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者资格,所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风险提示

砂石矿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详细了解以下提示:

(一)拟设开采区与其他矿业权不存在重叠及边界纠纷问题,该采砂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需自行与地面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者协商,并根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后方可生产。

(二)申请人应认真研读拉孜县****年度采砂权出让《矿山实地核查报告》、《储量检测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砂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方案和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仍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采砂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采砂区的实际情况可能有一些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砂权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采砂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采砂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采砂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采砂环境保护与河道清理、修复治理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五)采砂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得者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通,致采砂不能正常开采,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向出让方索赔有偿出让收益及经济损失,所有责任由竞得者自行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采砂要按照绿色标准建设,若不达标,水利部门按出让合同和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采砂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法律政策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并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八)要充分考虑采砂所在地的集体群众意见,存在群众不同意见导致采砂不能开采的影响。

九、对交易采砂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竞买人对采砂现状和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以书面方式送达出让人,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后,视为对采砂现状及挂牌公告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对出让的采砂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公告标明的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出让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送达出让人。

(三)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砂权现状或该采砂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在河道采砂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参加河道采砂权交易平台组织的挂牌活动。

*、在河道采砂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河道采砂权交易平台组织的挂牌活动。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在竞得的采砂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砂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缴出让收益。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等手续齐全后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拒绝签订河道采砂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河道采砂权出让成交价款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竞得人必须按绿色和谐标准建设,开发砂石。

(五)本次采砂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公告变更的事项为准。

(六)竞得人自行妥善处理出让采砂权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使用和林草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与当地村民、村集体的关系等相关问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七)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解释权归登录后查看

(八)本次采砂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拉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西藏商报

联系人:日喀则市拉孜县水利局 赵 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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