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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闽BZX252日产蓝鸟牌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 莆田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7-27 2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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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闽**执***号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辆:闽******日产蓝鸟牌车辆(不含车牌),车辆型号: *.* *** 炫酷版。初次登记日期: ****年*月**日 ,行车里程: ******公里,保险终止日期: 未知,检验有效期至:未知,非营运,发动机号:*******,排量:*.* ,车辆识别号:*****************燃料种类:汽油。车况良好。具体拍品情况详见附件,并以具体实物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网络询价: *****元

起拍价:*****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

增价幅度:***元。

保证金:****元。

三、咨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年*月**日上午*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

五、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或有共同共有人等)除抵押权人(共同共有人等)外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在****年*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号*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全部费用)及违法、违章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评估报告或税费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四、特别说明:

*.买受人无须承担保管费用,除此之外,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未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业务咨询电话:****-*******承办人:田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

辅拍电话:***********

详细信息可在登录后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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