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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登录后查看固废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年产**万吨光亮铜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固废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年产**万吨光亮铜杆项目
建设单位:登录后查看
建设地点:湖北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山下陆工业园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综合利用******含金银铅铜泥渣、电镀污泥、含镍废物、含铜废物、含铜铅锌尘泥、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原料,以及*******一般固体废物氧化矿及冶炼渣,冰铜,废弃铜物料等,年产****.**铅铋合金、**.***银锭、****.***碳酸铜、****.***碳酸锌、****.***硫酸镍、*******光亮铜杆等产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网络连接为:
**.*****.***.**/?*=***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至湖北省登录后查看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
点击上述网络链接后,可在网页上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或在该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空白表格,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登录后查看
七、相关说明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年**月**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年第**号)配套文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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