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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鹅城镇粮苑小区4号楼5单元201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山西 忻州 静乐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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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变卖公告

静乐县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鹅城镇粮苑小区*号楼*单元***室房产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联系。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到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报名参拍则视为具备拍卖标的物所在地购房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报名参拍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七、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移交转让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必须交纳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户名: 静乐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账号:*******************;)交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的,法院会及时通过操作系统录入并推送给变卖平台。

十三、变卖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价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 ***********

淘宝技术咨询:***-***-****

静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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