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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马尔康市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6 10:01:5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4000033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中木同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 8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木同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城乡结合部国省道(G317,S217)沿线35KM范围沿线基础设施提升。1S217纳足村段(长度15KM)、G317商业中心至隧道(长度6KM)、俄尔雅村、G317邓家村、本真村,大朗足沟(2km),道路提升,路面黑化,新增路灯,新增道路标线及标识标牌,污水整治场地清理,新增栈道,新增停车场地,强弱电提升入地等附属设施建设。 ①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能够满足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②供应商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③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④成果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甲方提交实施方案设计报告及图册(报批稿)一式6 套、施工图设计成果一式 8 套、电子文档 1 套。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的合格成果。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8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采购人代表)刘先勇杨利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37-2822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楼1804-1号

联系方式:028-86157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6157858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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