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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桂花路片区水系(白石港水竹湖片区老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重庆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14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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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桂花路片区水系(白石港水竹湖片区老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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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桂花路片区水系(白石港水竹湖片区老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南抵云龙大道临近红旗中路处,北至水竹湖路临近大丰城轨站处,西临白石港和云龙大道,东抵荷塘区桂花片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登录后查看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有关文件精神,株洲市目前正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积极开展六大黑臭水体整治。本次治理工程的范围为老河道的汇水区域,老河道渠长约 *.****,本次整治工程范围面积约*.*****。建设内容为控源截污工程、內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控源截污工程:包括端头污水管的截污纳管和针对末端直排污水排水口的截污与封堵,还有合流制排水口溢流和分流制雨水的污染控制。(*)内源治理工程:包括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工程内容。(*)生态修复工程:以生态修复为目标,打造自然生态的海绵水域景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食宿,在施工场地内不产生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污泥场废水等。其中施工生产废水的车辆冲洗水拟在各施工场地临时修建隔油池和多级沉淀池,对泥浆水和少量含油废水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周围区域绿化及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基坑涌水和渗水:本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在其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基坑涌水和渗水。污泥场废水:采用租赁一套移动式水处理设备成品,对脱水尾水进行处理等。 (*)大气 施工阶段,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及施工机械尾气及底泥恶臭。项目底泥脱水过程中为防止恶臭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应设置大型雾炮机定时对脱水场地进行全方位覆盖式喷洒除臭剂,除臭剂添加比例为*‰—*‰,喷洒次数每日不低于*次,高温时段相应增加喷洒次数,除臭剂选择植物液污泥除臭剂,不得选用对人体有害的除臭剂。除臭场地北侧应设置**高的围挡,防止除臭剂随风向飘入居民区。脱水过程中如发生降雨应立即对脱水产地进行苫盖,并做好雨水导排措施,除臭效率约为**%。 (*)声环境 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及转载车辆,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离声源**处的噪声可高达**~****(*),该类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居民和施工人员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噪声强、突发性等特点,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河道或渠道内清表垃圾、淤泥以及建筑垃圾。①清表垃圾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沥水后汽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不外排。②土工管袋中脱水底泥可直接回填至堤岸建设,底泥暂存场地中经自然脱水的底泥经底泥暂存场地调理固化后回填至堤岸建设,不外排。③建筑垃圾交由荷塘区渣土办处理。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④施工结束后,废弃的围堰用土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荷塘区渣土办处理,不外排。 营运期:本项目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运营期配备的管理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域内进行食宿,营运期无污染物产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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