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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1.2建设规模、标准:西宁至澜沧公路河卡山南至姜路岭垭口段公路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线总长约122km。西宁至澜沧公路巴颜喀拉山至雁口段公路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线总长约155km。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全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并编制招标图纸等工作。
1.2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安全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
2、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内容:(1)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服务设施、养护及管理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供配电工程、临时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设计;(3)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清单计量规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招标图纸等;(4)配合专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5)负责后续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3、可行性研究阶段: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勘察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周期15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5年。具体要求如下:(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通过详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2)详测、详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3)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以单行本方式提交沿线附属设施、用水用电、病害调查、试验检测、行业迁改单行本;(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相应阶段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等招标资料。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LSJ-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号:XLSJ-1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标段:XLSJ-1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40km(需含冻土路段)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
标段:XLSJ-1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注:同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1.4.4项的要求。
人 员 |
标段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XLSJ-1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需含冻土路段)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开时间
2021年12月28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联 系 人:荔继华
电 话:0971-618771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联 系 人:何晓东
电 话:0971-6308711
2021年12月27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原件。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填写的“诚信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3)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1项的规定。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1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以投标人勘察设计费(含可行性研究费)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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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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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审查)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技术建议书) |
15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 解较透彻和总体设 计思路较为可行的 得 9~12 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 解透彻和总体设计 思路可行的得 12~15 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技术建议书) |
15分 |
1、对招标项目勘察 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 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 9 ~ 12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 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 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2~15 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技术建议书) |
5分 |
1、勘察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较为合 理、较为可行的得 3~4 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 4~5 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可行性研究、含设计审查技术建议书) |
5分 |
1、勘察设计的质量 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 3~4 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 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 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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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其中F=10,E1=1.1E2=1.0。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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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10分 |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20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得10分,“A”8分,“B”6分。 注: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最低等级方认定。 |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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