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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当顺乡才龙村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 黄南藏族自治州 尖扎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01 05: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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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当顺乡才龙村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尖扎县当顺乡才龙村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编号:青海浩创询比(工程)2024-002。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尖扎县当顺乡才龙村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

1.2采购人:尖扎县当顺乡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新建359.54平方米畜棚2栋,活动场572.56平方米;业务用房90.33平方米(消毒室、值班室、防疫室);堆粪场45.73平方米;储草棚91.00平方米;室外工程;消毒池1座;铁艺围墙241.0m;大门2樘;停车场硬化288.72平方米;道路硬化1008.6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80.00立方米;化粪池20立方米;大阳能路灯7盏;室外监控5个。仪器设备:小型饲料粉碎机2套;饲料搅拌机,饮水槽2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新建359.54平方米畜棚2栋,活动场572.56平方米;业务用房90.33平方米(消毒室、值班室、防疫室);堆粪场45.73平方米;储草棚91.00平方米;室外工程;消毒池1座;铁艺围墙241.0m;大门2樘;停车场硬化288.72平方米;道路硬化1008.6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80.00立方米;化粪池20立方米;大阳能路灯7盏;室外监控5个。仪器设备:小型饲料粉碎机2套;饲料搅拌机,饮水槽2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306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计划竣工日期:2024-12-31)

2.3建设地点:尖扎县当顺乡才龙村;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如为本年度新成立,询比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三、业绩要求:/

四、信誉要求:

(1)供应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栏目查询结果的截图。

五、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严重违约的;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此案件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合同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

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网上购买由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10332972@qq.com),待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在各自邮箱查收邮件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文件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报名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或开具收据为准),获取文件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此次询比。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1号楼2单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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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尖扎县当顺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尖扎县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1号楼2单元10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旦正多杰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973-8735824

电话:150036603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1033297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账号:

账号:82010000000793335

2023年02月01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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