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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77.90 吨一批报废渔船废旧物资转让(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挂牌价:1500元/吨,不含税)交易公告
内蒙古 巴彦淖尔 乌拉特前旗
其他公告
0.1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10:19:3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 约277.90 吨一批报废渔船废旧物资转让(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挂牌价:1500元/吨,不含税) 项目编号 N0109WZ240224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3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元)
1

约277.90 吨一批报废渔船废旧物资转让(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挂牌价:1500元/吨,不含税)


以现场勘验为准 约277.90 1500
合计 1500
存放地 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基准日 2024-03-10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评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 1500元/吨(不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5049399001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心”)按申请书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获批准。
3、我方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标的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产权交易市场规定及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要求履行义务。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处置“渔民上岸”回购渔船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巴彦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每吨单价(不含税),标的物总重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提货时称重过磅吨数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超出预估重量20%以内部分由受让方一并进行回收。

2、本次标的挂牌价格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数量为暂估数量,委估资产现已拆解下来并堆放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委估资产因超出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程度严重无法进行修复而废弃。

3、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受让方预约后需自行查验,勘验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5049399001。

5、本次转让资产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项目成交后,中心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重量作为成交总价预收取转让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最终交易服务费根据转让方与受让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中写明的实际交接重量乘以每吨成交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9、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重量为预估吨数,预付交易价款=转让资产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受让方按预估总重量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

(1)如实际交接重量小于预估重量的,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款金额=(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挂牌底价×(1+增值率)。

(2)如实际交接重量大于预估重量的,受让方应补交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交易价款补交金额=(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挂牌底价×(1+增值率)。

(3)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100%

(4)补交或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或补交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10、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应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内容之一。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过磅、搬运、清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完毕后,共同出具《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预约:

勘验联系人:贾先生,电话:15049399001:

勘验地点:内蒙古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18 09:00:00 至 2024-04-30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4-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3、处置方法:
(1)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2)受让方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扣除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4-18 09:00:00-2024-05-06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docx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乌梁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清单(仅供参考).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邬经理 赵经理
咨询电话 15164850555 13654781773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艾经理 18586095993
其 他 勘验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5049399001。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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