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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及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
湖南 邵阳 隆回县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16: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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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隆回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及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隆回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登录后查看(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及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

(*)项目内容:隆回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及信息化系统服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佰肆拾叁万零玖佰壹拾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按合同清单提供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后期服务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隆回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函〔****〕*** 号文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甲方正式验收合格,验收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售后服务

(*)保证项目有序、规范建设,乙方应成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团队,确保项目建设方面政策、标准、技术的快速与持续贯彻。

(*)本项目产品质保和维护服务期均为三年,从项目最终验收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内相关系统软件免费升级。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最后投标总报价当中,甲方不另行支付。期满后,乙方须向项目单位继续提供产品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

(*)乙方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分钟内响应,城区*小时内、乡镇*小时赶到故障现场,**小时之内恢复正常使用。

(*)如果故障在检修**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或系统供采购方使用。

(*)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维护,甲方将报湖南省水利厅监管系统记不良记录。

*.*培训要求

乙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前期培训,保证用户能够熟练操作,对使用人员需进行装备基本保养和维护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成交金额内。

*.付款:

*.*、 设备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甲方支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移交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并提供报账资料之日起**日内结清所有款项。验收不合格或没有及时移交该项目的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所有余款,并将不合格产品退回或更换,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将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质保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最后投标总报价当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办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隆回县水利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备案单位:

具体标的信息

品牌/产地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投标报价(元)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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