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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标的物一)(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 重庆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1-02 18: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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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平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 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11月18日10时至20211119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23/38,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标的物一)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证券代码:300006

注:

1、拍卖财产瑕疵情况说明: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买受人竞买成功交付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包含但不限于占有、使用、交付、权属登记以及变更登记存在的瑕疵问题。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司法拍卖成交的,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其他欠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3、拍卖股权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

4、因股票价格每日波动,成交后请买受人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自成交日至过户日期间,股价如有跌幅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

一拍流拍价:34126000,起拍价(保留价):27300800,保证金:27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受让股权需符合证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质押、有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拍卖标的,竞买人应充分咨询、了解,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未充分咨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8、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市渝中区支行;账号:500102111018010002615021524;开户联行号:30165300003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助预约,或关注“法拍我帮您”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融资咨询电话: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60833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8570026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3760069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民路1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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