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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项目名称:海盐县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计量检定和校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烟气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已于 ****年*月**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至截止时间****年**月**日 **:**止,仅有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家单位响应,由于投标人不足*家,项目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并经国家总局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浙江省科技厅重点扶植科研院所之一,省计量院完全具备对本项目涉及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的能力,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下沙路***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 系 人:徐佳月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郭科、张科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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