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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运营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号***室
中标金额:*.**元(此报价综合了物业、绿化、场馆维护支出及体育场馆运营收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运营 服务范围: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委托运营管理 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开展运营管理活动,依据国家和国际单项体育协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实施标准化服务管理,保证体育场、体育馆及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功能的有效运行。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体为主”、“以产为核”的运营模式,实行品牌化运营战略,实现和县体育场、和县体育馆的可持续发展。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阳、范国宏、李捷、姚莉、曹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业余体校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海峰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黄加芳
电话:***********、****-*******
附件: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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