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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湖南 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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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0-08 16: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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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诚现代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110

(3)项目内容:综合管理服务、清洁卫生服务、保安服务、宿舍管理、消防管理等学校物业管理工作。

(4)项目负责人:余平,联系电话:13170494182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3485980.71 元/年

大写:叁佰肆拾捌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柒角壹分/年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916至2024915日。

地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方式:合同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四、付款:

甲方按照《湘中幼专物业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每月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关物业服务费后按月支付,乙方按照支付金额开具发票根据财政部门规定,付款手续在当月13日前办理完成的,当月月底之前付款到位,付款手续在当月14日以后完成的,次月月底之前付款

五、管理服务内容

1.管理服务方式:实行"经费包干"的方式为学校提供卫生清洁、安全保卫、消防服务等管理服务。

2.管理服务内容:

(1)负责校园校门(含校门外广场至公交停车场边界)、公共区域、学生宿舍、教学楼(含一楼四个综合教室卫生)、办公楼、艺术楼(含所有琴房、排练厅卫生)、音乐厅、剧院、实训楼、图书馆、报告厅、体育场馆、教师发展中心、所有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

(2)负责整个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所有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明宿舍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有关工作。

(4)负责学校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物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与保管。

(6)负责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项目。

3.服务人员编制:90人

(1)管理3人:经理1人、保安主管1人、卫生主管1人。

(2)保安部24人:白班8人(大门2人、中门1人、西门1人、宿舍区1人、巡逻岗1人、图书馆1人、轮班岗1人),晚班16人(大门2人、中门1人、西门1人、行政楼1人、教学楼1人、艺术楼1人、体育馆1人、实训楼1人、发展中心1人、图书馆1人、宿舍区1人、巡逻岗2人、轮班2人)。

(3)宿管16人:(1、2栋各3人,3-12栋各1人)。

(4)保洁人员43人:(学生宿舍1、2栋各3人,3-12栋各1人,图书馆及报告厅2人、教学楼南、北栋各2人,新教学楼两栋各2 人,行政楼3人(含行政楼所有会议室),艺术楼3人,实训南楼1人, 实训北楼2人,发展中心2人,公共区域5人,垃圾清运1人)。

(5)消防人员:3人。

(6)学校打印室1人。

4.人员岗位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配置,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亲和力强。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高校形象,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纪录,品行端正。具体要求如下:

(1)物业管理负责人 (经理):男性或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 (含) 以下,具有本科 (含)以上文化程度,持全国物业项目经理人管理水平等级证书,从事本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其他管理人员 (副经理、管理员): 男性或女性年龄在 50 周岁 (含) 以下,具有大专 (含) 以上文化程度,持物业项目经理人管理水平等级证书,从事物业服务工作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3)保安人员 (含保安部负责人):保安部负责人,男性年龄在 55 周岁 (含) 以下, 具有高中(含) 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岗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保安人员,具有初中(含) 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 1.68 米以上,60 周岁 (含) 以下,体健貌端,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消防人员:依法取得消防安全证书(其中至少有一人有中级及以上消防安全证书),上岗人员以中青年为主(年龄50岁以下),男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精力充沛,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5)保洁人员: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从事过保洁工作的经验,工作认真细致, 积极主动、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女性身高 1.50 米以上,55 周岁 (含) 以下,男性身高 1.60 米以上,60 周岁以下 (含);

(6)宿管人员: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女性,身高 1.55 米以上,55 周岁 (含) 以下,容貌姣好,礼貌和蔼,有本岗位 1 年以上工作经验。

(7)文印打字员: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55米以上,45周岁以下,熟练打字、文件编辑工作,由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主要目标管理质量指标

1.综合管理服务

(1)在艺术楼设置物管办,制定并落实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3)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4)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建立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事故防控机制,杜绝重大火灾和刑事案件。

(5)物管办每日工作时间有管理员接待业务,并提供服务。

(6)日常管理与服务:

①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来客进行登记;如有水、电急修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水电维修工作人员报修,不得延误时间;

②各大楼设置卫生、宿管、安保人员信息和联系电话,设立管理信箱及投诉电话,接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的投诉。对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③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④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⑤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对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⑥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⑦对违反校园管理规定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有条件的,可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2.清洁卫生服务

(1)楼内公共区域

①地面和墙面:地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垃圾、每日拖洗一次以上;墙面无牛皮鲜,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二个月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

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③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④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⑤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⑥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⑦楼内所有公共卫生间:每日至少冲洗两次,做到地面无污渍、无烟头,便槽、便池、便盆内无杂物、赃物。

⑧垃圾收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⑨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3)楼外公共区域

①路地面、绿地、明沟、沉渣池: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无垃圾、烟头、槟榔渣,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白色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沉渣池无污泥、树叶积淀,保证水流通畅。绿化带无枯枝落叶。

②公共灯具、宣传栏等: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③水景: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④垃圾厢房: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房)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⑤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⑥消毒灭害:按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及卫生防疫的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遇到重大疫情事件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消杀工作。

(4)垃圾清运及道路冲洗

①楼内及楼外各公共场所垃圾要及时清运,垃圾围及周围无散落垃圾;

②校园内道路每月至少冲洗一次。

(5)其它

①工作纪律: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②如遇重大活动(如创文)时,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工作调派。

③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保洁工作。

3.保安服务

(1)人员要求

①依法取得保安员证(原件备查),上岗人员以中青年为主(年龄55岁以下),政治可靠,无违纪违法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精力充沛,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②能处理和应对采购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应急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③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要求穿戴统一制服,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端正,站岗时不倚不靠、跨立站岗。

④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配备必备的安全防卫和通讯器材器械(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门岗

①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

②交接班:保安和门卫严格按制度正规交接班,并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③来访登记:对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查验登记和引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违禁物品进入校内,协助采购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发现可疑现象,迅速处置并报告;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道路畅通,禁止无关车辆进入采购人场地。禁止无关人员(产品推销及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对携带大型物品出大门的需凭办公室文字通知才能放行,并登记备案。

④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及突发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报警,协助采取有关措施。

⑤工作纪律: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人员纪律》。

(3)巡逻岗

①巡逻时间:16:00-24:000:00-8:00由物业公司保安人员负责巡逻,8:00-16:00由学校保卫处人员负责巡逻。巡逻每班至少有两人,白天必须不间断巡逻,夜间22:00-8:00每小时巡逻一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电脑机房、办公楼、艺术楼等)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逻记录。

②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4)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值班室、监控室管理:值班室、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监控室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每天定期检查,保证仪器和设备安全。

其它

①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和秩序维护工作 。

②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对大门处发生的违法违纪的事件要全力处置。

4.宿舍管理

(1)上岗人员以中青年为主(年龄55岁以下),政治可靠,无违纪违法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精力充沛,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必须实行24小时值守,全面负责本楼栋学生安全,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协助辅导员对该楼栋学生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内务整理,按时就寝,对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各学院管理人员及学生处工作人员。

(3)宿舍管理员严禁在宿舍内向学生兜售生活用品,严禁向学生出售饭菜,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发现第二次,物业公司必须予以辞退,否则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0000元

(4)宿管员对本楼栋学生财物负有看管责任,因宿管员不在岗或疏漏造成的学生财物丢失,由宿管员照价赔偿。

5.消防管理

(1)负责学校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值守。

(2)负责学校所有楼房消控室的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台账及上级消防检查资料的报备。

(3)如遇重大活动时,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调派。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每月按实划拨物业管理服务费。

2、甲方每年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物业管理服务经费包括以下项目:

(1)人员工资、社保金、工伤保险和相关福利;

(2)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含工装费);

(3)消毒清洁经费;

(4)环境卫生保洁工具费(含垃圾袋);

(5)巡逻、垃圾清运、洒水等装备费;

(6)其他办公费等。

3、审核乙方提交的经费使用计划按月分期将管理服务经费拨到乙方账户乙方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完成工作职责及其任务指标。

4、对乙方实行财务指导和监督。

5、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并每年评估、考核和审计一次。

6、对乙方在湘中幼专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人员有调配、罢免权。

7、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

8、负责支付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收取的全民灭鼠防疫费用及其它专项赞助费、业务费以及公共卫生责任区管理的评比活动费用。

9、督促乙方制定或完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0、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实施卫生齐抓共管配合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清洁和宣传教育活动。

11、协调乙方与学校相关部门和校外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政府部门关系。

12、检查和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乙方处理突发事件。

13、采购人可视完成物业管理任务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

14.甲方按照《湘中幼专公用楼房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和《湘中幼专校园公共环境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对乙方进行一月一考核,如质量目标考核月平均分低于90分,连续考核两次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制定的物业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2、决定内部人事调配使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4、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招用、奖惩临时用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5、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负责做好乙方临时用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工作。

7、负责卫生清洁的管理监督,负责全校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建立清洁卫生责任岗位和卫生包干责任制度。

(1)管理监督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打扫(包括全校道路、公共场地、玻璃幕墙、住宅及公共楼房周围场地、水沟等地方)在规定上班时间内监督检查卫生区的卫生打扫、场地清理卫生维护、监护。公共卫生间及周围水沟等设立卫生清扫岗每天清扫2次每星期要用硫酸或其他消毒药品清洗一次。主校道及重点部位上下午提前清洁。校内主干道每月冲洗1次。使岗位责任区和责任岗位的场地、地面干净无积垢墙壁无污迹天棚无灰尘。

(2)配合学校学生处、后勤保卫处、团委、学生会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把校内卫生区分为各院学生卫生责任区并组织先进卫生责任区评比全方位保障校园的卫生整洁。

(3)保证及时清运校内废弃杂物及垃圾生活垃圾要在当天收集每天按规定运到指定垃圾清运站。督促有关建筑维修的余泥、废料定点堆放并及时外运排放。如有不服从管理者应及时上报后勤保卫处。

8、清洁消毒工作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管理及卫生防疫相关要求,对全校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公共卫生管理安全。

9、负责对所使用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包给第三方。

11、对校内公共设施和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学校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学校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3、在委托管理的楼宇范围内的多媒体及教学仪器设备,价值3000以上被盗由物业公司赔偿30%,外来人员进入公寓盗窃,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4、承担协议规定管理职责范围内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5、每月定期向甲方汇报物业管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16、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三证齐全(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邵阳市政府及采购人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17、在委托管理的楼宇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负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员工自身出现的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8、本项目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9、本物业服务项目要求乙方的员工在甲方校内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用于生活用途,如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电磁炉等;也不能使用煤气炉灶等私自做饭菜。

九、违约责任及奖惩

1、违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甲方户名:邵阳市财政局(其他资金专户),账号:78647012011100033635,开户行:湖南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缴纳人民币5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湘中幼专)。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一个合同期,如果上一合同期到期后续签的,履约保证金顺延到下一合同期;如过上一合同期到期后不再续签的,则履约保证金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退还;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分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赔付违约金。

2、奖惩措施

(1)乙方在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如果学校获得创文和平安校园先进单位,甲方将对成交供应商予以一定的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成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

3、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如有一方违约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向对方赔偿损失。

(5)因乙方教育、管理不当员工不按规定管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所造成的的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如乙方物业管理未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服务标准,甲方将视情况扣罚当季物业管理经费的1%-3%。

(7)若乙方物业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卫生保洁服务达不到邵阳市文明卫生单位标准或者师生不满意率超过30%(随机调查),安保服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915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乙方:湘诚现代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合同备案: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湘中幼专公用楼房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

2、湘中幼专校园公共环境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

附件一

湘中幼专公用楼房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

一、服务内容

1、公用楼房(含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艺术楼、场馆等,下同)的保洁工作。包括公用楼房的楼道及其墙裙、门厅、天花板、公共卫生间、洗漱间、屋面及天沟、雨棚、公共区域的门窗及玻璃、楼梯及扶手、楼内天井、坪、路等及楼外明沟、散水阶沿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

2、公用楼房的保安工作。包括公用楼房的门卫值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用楼房内的防火、防盗和秩序维持。

3、公用楼房的报修工作。包括公用楼房门窗及玻璃、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面、楼梯及扶手、路灯、公用厕所、空调及排水排污设施的报修。

4、公用楼房路灯管理工作。包括公用楼房楼梯、走廊、公用卫生间等的路灯管理。

5、电梯轿厢卫生保洁维护。

二、物业公司对公用楼房的物业管理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物业公司负责公用楼房的安全管理,因管理不当而造成学校国有资产流失或师生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核评价办法

1、后勤保卫处负责组织对公用楼房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2、检查实行过错扣分制,每次每项的扣分最低值不得低于扣分标准值,最高扣分值不得高于扣分标准值的两倍。

3、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扣分,由双方检查人员签字认定,并限期整改,复查结果扣分值可叠加累计。不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复查结果做为扣分依据。月检查扣分总数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累计扣分数。

4、月检查累计扣分在10分以内的不处罚提出不足之处,督促改进;月检查累计扣分11~20分,每扣1分减付当月服务费200元。月检查累计扣分数超过20分的,每扣1分减付当月服务费300元在学校重大创建活动中(如创文等)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减付当月服务费1-5%。

5、考核以楼栋为单位。

6、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7、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四、服务质量标准和扣分标准

服务标准

扣分标准

一、管理(6分)

管理制度健全且规范张贴,制度落实有检查记录,服务人员挂牌上岗,服务热情,待人礼貌。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1.2管理制度未张贴

1.3无检查记录

1.4服务态度不好

1.5服务人员语言不文明

1.6服务人员上岗未挂牌

1

1

1

1

1

1

二、保安(42分)

保安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心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要有巡查;校门岗亭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公物出入登记制度;楼内秩序良好;楼内消防设施保护良好;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运行良好;无安全责任事故;按规定时间开关楼栋大门;保安值班时个人仪表端庄大方;门卫值班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门卫值班室内严禁从事打牌等娱乐活动;楼栋开放时严禁在值班室内放电视等;严禁在楼栋内生火做饭炒菜;值班室内严禁留宿费值班人员。

2.1岗位职责不明确

2.2值班人员不在岗每次

2.3未按规定实行夜间巡逻

2.4门岗未设立服务台

2.5服务台无人值守

2.6无外来人员登记

2.7无公物出入登记制度

2.8发生盗窃等安全事故

2.9消防设施损坏而无责任人

2.10安全监控系统未按规定运行

2.11未按规定和开关楼栋大门

2.12值班人员仪表不合要求

2.13晚上楼内有闲杂人员

2.14值班室地面不清洁有污迹

2.15值班室地面有杂物

2.16值班室物品摆放不整齐

2.17值班室门窗玻璃不干净

2.18窗台有积尘

2.19室内有蛛网

2.20值班室违规用电或违规生明火

2.21值班室内从事打牌等娱乐活动

2.22楼内生火做饭炒菜

2.23值班室留宿非值班人员

2.24违规放看电视、玩手机

2.25有长明灯长流水

2.26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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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务标准

扣分标准

三、保洁(50分)

每天7:30前完成卫生清扫和地面拖洗,实行全天保洁。要求地面无积尘、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墙裙无印迹;墙面、顶棚无蛛网、无灰网;门窗玻璃明亮干净、门上无印迹,窗台无积尘;扶手、栏杆无尘迹;电梯间清洁无污迹、无杂物;各类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果皮箱、垃圾桶及时清理,外表干净无污迹且摆放整齐;公共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污垢、无杂物;大便池(槽)及时清理无积粪,无杂物;小便器(槽)无尿碱污垢;洗手盆(池)清洁无圬垢、无杂物;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楼内天井、绿化、花坛干净无杂物;灯具无积尘灰网;天台天沟无杂物垃圾;明暗沟通畅;散水阶沿无垃圾砖石、无杂草苗木;雨棚无垃圾杂物。

3.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

3.2地面有积尘

3.3地面有积水

3.4地面有污迹

3.5地面有杂物

3.6墙裙有污迹

3.7墙面顶棚有蛛网

3.8墙面顶棚有灰网

3.9门上有印迹

3.10玻璃不干净,不明亮

3.11有乱写乱画现象

3.12有乱贴乱挂现象

3.13电梯间卫生不清洁

3.14装饰物有积尘污迹

3.15果皮箱、垃圾箱未及时清理

3.16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有污迹

3.17痰盂未及时清理

3.18公共卫生间地面有积水

3.19卫生间地面有污垢

3.20卫生间地面有杂物

3.21大便池有积粪、杂物

3.22小便池有尿碱污垢

3.23卫生间墙裙有污迹

3.24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

3.25天井、绿地、花坛有杂物杂草

3.26灯具有积尘灰网

3.27扶手、栏杆有积尘或污迹

3.28天台天沟有杂物垃圾

3.29明暗沟未疏通

3.30散水阶沿有垃圾砖石、有苗木杂草

3.31雨棚有垃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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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修(2分)

  物业公司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及时报修工作。

4.1不及时报修被举报经查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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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湘中幼专校园公共环境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

一、服务内容

1、校园内建筑物外非绿化区域的卫生清扫和保洁;

2、校园内乱贴、乱画、乱挂现象的管理和清除;

3、校内室外排水明暗沟、污水井、雨水井等的疏通清理;

4、校内人工湖及水池水面的垃圾清理;

5、校内垃圾收集、清理和转运;

6、校园公共厕所的清扫与保洁;

7、校园果皮箱、宣传牌栏等公共设施卫生清扫擦洗与保洁。

二、物业公司对校园公共环境的保洁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三、考核评价办法

1、后勤保卫处负责组织对校园公共环境保洁服务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2、检查实行过错扣分制,每次每项的扣分最低值不得低于扣分标准值,扣分最高值不得高于扣分标准值的两倍。

3、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扣分,由双方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并限期整改,复查结果扣分可叠加累计。不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复查结果做为扣分依据。月检查扣分总数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累计扣分数。

4、月检查累计扣分在15分以内(含15分)的不处罚,提出不足之处,督促改进;月检查累计扣分在16~30分的,按扣分总数每扣1分,减付服务费200元,月检查累计扣分超过30分的,按扣分总数每扣1分,减付当月服务费300元在学校重大创建活动中(如创文等)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减付当月服务费1-5%。

5、考核以校区为考核单位。

6、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四、服务质量标准和扣分标准

服务标准

扣分标准

一、管理(14分)

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严格,有每天运行检查记录,服务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好。

1.1规章制度不健全

1.2岗位职责不明确

1.3责任区域不明确

1.4无检查记录

1.5保洁人员未挂牌上岗

1.6保洁人员态度不好或有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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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清扫和保洁(34分)

校内主干道(含广场)每天清扫两次,全天保洁,分别在早晨7:30前和中午2:00前清扫完。校内其它道路(含篮球场及其它硬化地面)每天清扫一次,在早晨7:30前完成,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的要求:路面(或地面)无积尘、无积水、无砂石砖块、无落叶、无纸屑、无塑料袋、无果皮等杂物;路旁果皮箱、垃圾桶清理干净,外表无明显污迹;道路两侧路沿石以内无杂草。

2.1校园主干道(含广场)每天未清扫两次

2.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

2.3未实行全天保洁

2.4路面清扫有丢片现象

2.5路面有积尘一处

2.6路面有积水一处

2.7路面有砂石砖块一处

2.8路面有果皮等杂物一处

2.9路面有塑料袋一处

2.10垃圾未及时清理一次

2.11果皮箱外表有明显污迹一处

2.12道路上有杂草

2.13道路排水孔堵塞

2.14果皮箱损坏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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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扣分标准

四、其它(52分)

校园池塘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校园明沟内无纸屑、无果皮、无砂石砖块、无塑料袋等杂物、水沟通畅;校园内悬挂物和各类宣传牌等规范有序;校园内建筑物外墙、树杆、路灯杆、电杆、等无粘贴物;无乱写乱画;电话亭清洁干净无积尘,无明显污迹;校园内垃圾应及时清理、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运动场杂草及时清除,无砖石;球场及时清扫,无砂石砖块、无垃圾、无果皮瓜壳。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垃圾,无积水,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蜘蛛网,坑内无积便,洗手池盆干净无污迹,无明显异味。草坪、绿化带内无砖石,枯枝落叶。

3.1校园地面水面有漂浮垃圾

3.2明沟有纸屑、果皮等一处

3.3明沟有塑料袋一处

3.4明沟有有砂石砖块一处

3.5水沟不通畅一处

3.6有残损悬挂物或宣传牌一处

3.7有牛皮癣一处

3.8有乱写乱画一处

3.9勾臂式垃圾箱有积尘或污迹一处或损坏没有及时报修

3.10垃圾未及时清理、收集

3.11垃圾未及时转运

3.12运动场杂物未及时清理

3.13运动场有砖石

3.14球场有砂石砖块

3.15球场有果皮瓜壳

3.16球场有垃圾

3.17球场未清扫

3.18草坪、绿化带内有砖石、枯枝落叶

3.19公共卫生间地面有垃圾

3.20公共卫生间地面有积水

3.21公共卫生间墙面有污迹

3.22公共卫生间天花板有蛛网

3.23公共卫生间便坑内有积便

3.24公共卫生间洗手池盆有污迹

3.25公共卫生间有明显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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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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