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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 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第二批)
安徽 合肥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0-26 2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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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

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第二批)

(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及疏散照明、智能照明系统、配电箱、消防器材、支架、后扩底锚栓、风口)

招标编号:CR12G-2022-WZJC-WZ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已由皖发改基础[2020]369 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起于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以下简称“2号线东延线工程”)终点站-三十埠站,止于规划四顶山路与泉香路路口交叉口。线路全长14.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1座,其中换乘站1座(在瑶岗路站与6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318m,最大站间距2182m,位于三十埠站~护城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67m,位于寓酒路站~瑶岗路站区间。设置1座四顶山停车场。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风、水、电)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位于肥东县,工程范围包括:第1站护城路站、第2站祥和路站、第3站金阳路站、第4站桥头集路站,三十埠站3号出入口及端头井工程、三十埠站~护城路站区间、护城路站~祥和路站区间、祥和路站~金阳路站区间、金阳路站~桥头集路站区间、桥头集路站~撮镇路站区间(小里程半区间)。

本标段工程主要包括下述主要施工内容:

⑴通风空调系统(车站及区间)、给排水系统(车站及区间)、动力照明系统(车站)设备材料采购(上述各专业甲供设备或材料采购不在本次范围)、安装、基础制作、调试、验收、移交等一系列工作。

⑵建筑及装修工程:建筑和装修材料(甲供材料采购不在本次范围)的采购和安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区房间、风道、管线井砌体工程,污废水池、风阀支撑矮墙等零星砌体工程,全线岔区、渡线、停车线等区间中隔墙(若有),站台层有走道侧且面向轨行区混凝土墙体,站厅至站台电扶梯下防火封堵混凝土板、设备区及公共区装修工程,室外四小件工程,铺装工程,防火防烟封堵工程等。

⑶综合支吊架系统供货安装:本工程主要含车站设备区走道、靠轨行区走道、车站公共区(含接物业长通道)及出入口通道综合支吊架系统深化设计与安装。

⑷抗震支吊架系统供货安装:本工程主要含车站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管线抗震支吊架系统深化设计与安装,设置范围与综合支吊架重合的,应结合综合支吊架系统设置抗震支吊架。

⑸硬质铺装工程。

⑹多联机系统安装工程。

⑺零星土建施工。

⑻负责属地管理及属地范围内其他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督查。

⑼其他相关内容。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资格条件设置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及疏散照明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授权函;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系统的控制主机、集中电源及灯具必须已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应具有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入网许可证(证书编号)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F证书);须完成系统编程及调试,协助配合消防局及相关部门对系统进行验收,并提供全套相关报验文件资料。;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条(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1份供货单位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 智能照明系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授权函;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须提供主要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的同类物资正线运营业绩不少于1条(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提供1份供货单位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 配电箱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所生产的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须提供主要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的同类物资正线运营业绩不少于2条(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其中至少提供1份供货单位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 消防器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授权函;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须提供主要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条(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1份供货单位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5 支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须提供主要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条(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1份供货单位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6 后扩底锚栓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授权函;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须提供主要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5个或以上供货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须含化学锚栓或扩底锚栓,金额5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完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合同、合同甲方(若是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则甲方为相应的施工单位)开具的项目证明(单位盖章)等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7 风口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授权函;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合肥地铁相关技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须提供主要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条(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其中至少提供1份供货单位业绩证明(须与合同一一对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8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有)、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8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录内,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凡是参与本次投标等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至开标日止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网络截图。

3.9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各个包件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合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6日至202210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的,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并将: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包件号,汇款账户见公告7.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4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5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原始word版本方便报名登记使用)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电子邮箱zt12jwzjczx@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命名格式为公司全称+购买的包件号”,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2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后,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则会通过邮件的形式与投标人联系,若无回复则表示报名成功。

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4.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4.3投标人将上述4.1所需的报名资料发送至zt12jwzjczx@163.com集采邮箱之后,请同时在2022年1026日至20221031日报名期间,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注册,再进入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点击参与投标完成线上报名工作(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供方子门户”。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开标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

5.3铁建云采线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投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名字+对应的包件号”。

5.4铁建云采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中,当物资数量为1时,单价部分需填写为总价,遵循“总价×1=总价”的原则。当铁建云采相应包件上的物资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时,以招标文件中的物资为主,铁建云采仅作为投标人对相应包件的报价使用,投标人仅需在报名参加的对应包件中填好最终报价即可,不必在意云采网上相应包件物资是否齐全,只要保证最终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即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cms/index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部

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长江东路东方红街8栋S302中铁十二局

联系人: 孙鹏伟(商务) 电话:18334702984 电子邮箱:813511728@qq.com

瑞(技术) 电话:18002061573 电子邮箱:645965612@qq.com

7.2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27号中铁十二局物资集采中心办公室(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术任 翟林毅 薛晓敏 手 机: 18536812552 17200602447 18035125633

(请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咨询)

: 0351-2656669 电子邮箱: zt12jwzjczx@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和收退投标保证金财务联系人:

翟林毅 机: 17200602447

领取标书费收据联系人:

陆文静 : 15003432139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号:14001836208050500318

开户行:建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开户行行号:105161003029)

久其代码:T02030021740000000000(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内部单位适用)。

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转893+包件号”等信息,例如“转893 YDY-JSJ-01”,如未备注“转893+包件号”则保证金不能退回。

20221026


附表1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编号:CR12G-2022-WZJC-WZ31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专业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1

DZ-10

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疏散照明

动力照明

见附表3

6551

200

2

DZ-09

智能照明系统

动力照明

见附表4

168

200

3

DZ-04

配电箱

动力照明

见附表5

606

500

4

JPS-19

消防器材

给排水及消防

见附表6

519

200

5

JPS-20

支架

给排水及消防

见附表7

8577

200

6

JPS-21

后扩底锚栓

给排水及消防

见附表8

24872

200

7

NT-31

风口

暖通

见附表9

1860

200



附表2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装修总承包01标项目部

*投标物资名称


*招标编号

CR12G-2022-WZJC-WZ31

*购买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税务登记证号


*基本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注:如同时购买多种物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份报名表即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填写项目,但带*项目必填。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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