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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灯箱制作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浙江 杭州 上城区
招标公告
7.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17 17:27:1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我单位拟对宣传灯箱制作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1001)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传灯箱制作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

最高限价:¥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宣传栏

定做 以实物为准

3

2

原有灯箱通电照明

以现场需求为准

1

3

亚克力图板

8mm反面uv40*40mm包安装

13

4

宣传栏玻璃喷漆


平方

30

5

车贴


45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

1.8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2.产品技术和服务要求

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均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及规格、产品标准达到询价通知书、国家或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2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相关服务,验收标准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数量、货品外包装、质量标准及要求。采购人在验收时对合同货物的参数等有异议,或对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发现质量、技术、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问题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换货。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货物,直至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后,采购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合同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均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2.3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68

2.4 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5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包干总价),如货物的包装、运输(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费、装卸、人工费、验收、货款、税费等一切费用。

2.7 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人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约定。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3112410时前。

2.报价方式及地址:密封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68-33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刘均,联系电话:13516726943

4.纪检监督电话:联系电话 陈威18257398739+0571-87347065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证明资料复印件;③报价表(**元)(盖章);④满足上述服务要求承诺函。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须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材料需加盖启封章。

3.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并作出承诺函。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4.关于本次采购项目中规格型号为定制的,本单位提供样品查勘,供货单位必须按样品供货;查勘时间20231121日上午900时;查勘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68号;联系人:刘均,联系电话:1351672694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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