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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道路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四期建设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道路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四期建设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太和县道路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四期建设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对太和县 *** 处路口电子警察和 ** 处红绿灯系统、*** 处监控球机、** 处卡口测速系统、*** 处违停抓拍系统进行设计,以及配套的后端系统设计(含系统管理软件、车辆、非机动车智能化管理系统、云存储系统、信号优化管理系统等系统软件的总体设计工作),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软硬件设计工作、交警指挥中心系统设计工作等。 服务要求:本项目采用云存储,视频存储不少于 ** 天,图片存储不少于 *** 天,需保存 * 年的过车数据。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山、李骠骑、徐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谈判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约定收取,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向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安置区商业综合楼(二楼)、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安置区综合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太和县在线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太和县财政局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号县政府院内,电话:****-*******。
*、被否决投标单位名称及原因:登录后查看,初审表第*项中投诉承诺《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均未填写;登录后查看,初审表第*项中投诉承诺《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均未填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安置区商业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安置区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彬彬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得分和排名、资格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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