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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中油墨版纸、新闻纸等耗材项目
福建 福州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17 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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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中油墨版纸、新闻纸等耗材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SXH[GK]2022013
时间:2022.11.17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4.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乙方福州豪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XH[GK]2022013福州四中油墨版纸、新闻纸等耗材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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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90301 墨水 墨水 理想SV型、理想之友等 1(批) 26500.0000 26500 国内 中国 理想SV型、理想之友等
1-2 A08010599 其他纸制品 其他纸制品 理想SV型、理想之友等 1(批) 235350.0000 235350 国内 中国 理想SV型、理想之友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壹仟捌佰伍拾元整(¥2618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福州市白马南路101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 乙方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2 产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包装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 6.3 按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产品集中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接收。 6.4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由采购人对所需的货物的内容、材质、规格、参数、数量、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 6.5 产品在开始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在接到采购人的问题反馈后,立即作出产品更换处理意见,最终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为止。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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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到期时终止时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可自动顺延,双方不再另行签署合同;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明示不再顺延本合同的,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后则合同自动终止,在双方结清尾款及乙方提供免费保修后合同履行完毕。若甲方下一轮招标采购同类型货物尚未完成,乙方当延长服务直至下一轮中标方与甲方签署合同并正式进场后终止服务。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0.4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交付时间内完成等)的,乙方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仍按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赔偿采购方所受的损失。 10.5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对采购人原有设备的进行保修承诺:乙方在服务期内免费上门服务,配件只收取成本价格,随时响应叫修服务,在八小时之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同等型号机器供甲方使用。 14.2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乙方提供以上所涉及的速印机品牌的技术维修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拟派的技术维护服务人员为投标人公司的正式人员。 14.1 乙方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4.2 产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包装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 14.3 按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将产品集中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接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乙方: 福州豪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白马南路101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龙腰路60号筑家左海家园B#2号楼1层07店面
单位负责人: 刘燕 单位负责人: 刘明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金西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37993648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省体支行
账号: 账号: 54770188000032500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7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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