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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更正]砚山县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砚山县
采购公告
200.1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11 16: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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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220858001

项目名称:砚山县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00.16

最高限价(万元):200.16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在原址上拆除扩建,项目面积563.23平方米,项目资金包括拆除工程、搭建临时建筑费用、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的磋商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至2021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可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磋商人。②监狱企业须磋商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响应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若查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省外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已登记备案的人员;项目经理需长期驻场,需离开施工现场的需向采购单位说明。3.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派主要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拟派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对近三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11 00:00至2022-11-18 00:0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yn.gov.cn/#/homePage”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yn.gov.cn/#/homePage”


五、开启


时间:2022-11-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开标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ZC532600202220858001001)砚山县人民法院安检大厅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保证金金额:4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1-24 09: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砚山县安平大道11号

联系方式:0876-3131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鸿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北苑C-8号花园对面

联系方式:0876-213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876-3131422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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