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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镇溪马村九里坑组、古塘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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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华阳镇溪马村九里坑组、古塘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号智能装备科技园*区二楼***室
成交金额:捌拾万元整(******.**元)
评审报价:捌拾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华阳镇溪马村九里坑组、古塘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挡墙约***米,游步道约**米,成品栏杆约**米,新建仿古城墙约**米,新建护田坝固脚约**米,路面硬化约****平方米,桥面板*处,河道清淤约****立方米,洗衣台*处,新建水渠约***米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鑫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南海(组长)、滕颖、杨四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按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登录后查看或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灵川半岛***号二楼,联系电话:****-*******;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梓潼路**号,联系电话:****-*******。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梓潼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灵川半岛***号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登录后查看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登录后查看
*、中小企业声明函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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