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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监理项目
内蒙古 包头
招标公告
0.0001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22:25:3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编号 ZO24030416 项目名称 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监理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3/29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4/03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30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4/07--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改善部。项目编号ZO24030416
2.项目概况
ZO24030416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监理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监理项目 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工程最终验收结束。 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工程最终验收结束后按财务计划付款 45800.00 0.00
项目概况: 随着包钢的产能逐渐增加,厂区内部行车压力日渐增大,偶发交通事故使得包钢企业员工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在铁二路和丁道衡路、钢四路和铁五路、原料北路和侯占第路及钢五路和铁五路等行人与大车交汇路口,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增加安全防范设备,对相关道路违法行为进行分析、记录,减少交叉口冲突,提高行人过街安全性,提高道路安全性,从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保卫部厂内智能交通运输监控一期项目-监理项目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具有2022年至今从事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其中包含智能运输项目,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以及提供的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提现上述内容,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如仍无法明确,则该业绩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4/03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4/07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点击查看相关链接)。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改善部 地 址:包钢(集团)公司信息大楼 联 系 人:郭麟慧 联系电话:0472-266353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2669629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3/2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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