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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4年度公务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珠海
招标公告
8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21 19:16:5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4年度公务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GK2023210FW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4年度公务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4年度公务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00000.00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投标人应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广东省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在珠海市有受理理赔、支付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在珠海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珠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诚信承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支机构投标。(10)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至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郭小姐、联系方式:0756-2605515、邮箱:2605515@163.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现场报名:投标人从公告链接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投标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投标报名表》同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报名(推荐使用该方式):投标人从公告链接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投标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将PDF盖章版与缴纳标书款转账凭证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605515@163.com)。《投标报名表》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注意事项:邮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3号        

联系方式:黄秀艺、0756-8643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407室            

联系方式:郭小姐、0756-260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泽金

电 话:  13590929776

 
投标报名表(填好扫描回传).doc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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