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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海印路(纬十四路至纬十五路)、纬十四路(海莲路至海印路)、纬十五路(海莲路至海印路)等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 丹东 东港市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10 1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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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海印路(纬十四路至纬十五路)、纬十四路(海莲路至海印路)、纬十五路(海莲路至海印路)等道路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委托,于****年*月*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海印路(纬十四路至纬十五路)、纬十四路(海莲路至海印路)、纬十五路(海莲路至海印路)等道路建设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得分
* 登录后查看 苗旭东 *** ******** **.**
* 登录后查看 毕飞波 *** ******** **.**
* 登录后查看 倪燕蕾 *** ******** **.**

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评标纪要:

登录后查看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年**月**日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登录后查看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年**月**日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动态核查证明,且均已通过开评标系统质询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否决投标的情形”第*条第(*)款资格审查内容第⑤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以上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登录后查看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徐达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制件不符合建设部建办市【****】**号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否决投标的情形”第*条第(*)款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第⑥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冬阳

代理单位: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嘉毅

行政监督部门:普陀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梅

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代理单位: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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