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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1355.89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11-29 07: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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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年其中一包(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万元/年,二包(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万元/年,三包(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万元/年,四包(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万元/年,五包(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万元/年,六包(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万元/年。

最高限价:一包:***万元/年,二包:***万元/年,三包:***万元/年,四包:***万元/年,五包:***.**万元/年,六包:***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六个采购包,主要采购内容为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每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登录后查看***.***),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人民币***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登录后查看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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