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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临渠治理工程科研勘测设计-项目公告
河北 邢台 清河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30 1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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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临渠治理工程科研勘测设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临渠治理工程科研勘测设计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临渠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清河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道清淤疏浚长13.65km;岸坡防护总长3.43km,其中,左岸防护长度1.192km,右岸防护长度2.238k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详图、施工图预算、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2)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0:00至2024-0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方兴路8号建东文创院西跨06号
邮编:

0548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贾猜
电话:

0319-8292608

电话: 0311-8535535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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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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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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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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