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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黑龙江盈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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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7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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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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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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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美顺街2号1-4层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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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闫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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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8年1月24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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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230100MA1AYCR834 |
所属行业 |
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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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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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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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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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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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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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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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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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黑龙江盈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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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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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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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17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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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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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33 |
28.40 |
98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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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哈尔滨海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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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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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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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 |
0 |
5.68 |
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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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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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 |
26.40 |
99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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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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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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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 |
0 |
5.68 |
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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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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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1 |
26.40 |
99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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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评估报告书号 |
黑国通评报字【2022】第0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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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31日 |
核准(备案)号 |
哈创评备(2022)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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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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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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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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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74 |
26.40 |
78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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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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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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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616号9号楼9-13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230199MA18WKUU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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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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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哈尔滨盈方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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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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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2022年第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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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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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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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股东会决议注明原股东王迎斌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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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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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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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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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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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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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黑龙江盈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出资1000万元,各股东按照50%的认缴出资额进行了实缴出资。对于未实缴出资所对应的10%股权,由受让方承担实缴出资的义务,即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按照标的企业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应向标的企业实缴出资200万元。 2、标的企业的认缴注册资本各股东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实缴缴足,但因标的企业于2020年3月份冻结账户资金,无实际经营,故实缴资金至今未缴足。 3、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转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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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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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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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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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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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2、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项目成交后,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过程中交易双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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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1、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 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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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限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仇女士:1667673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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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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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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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机构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22年8月22日15:00前向交易机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自然人意向受让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 (5)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和签字);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产(股)权受让申请书。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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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5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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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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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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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收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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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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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女士:0451-87200173;万女士:0451-8720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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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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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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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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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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