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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工程-附属工程(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工程-附属工程(一)
招 标 人: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联系方式:戴先生***********
代理单位: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小陈****-*******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威惠南路**地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类),*的取值区间为:* %~ **%(含* %,不含**%)
开标时间:****年**月**日**:**抽取*值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陆万捌仟伍佰肆拾伍元壹角叁分(含暂列金壹佰壹拾叁万元整)
小写:¥********.**元(含暂列金***万元)
项目负责人:罗幸锴级别:贰级注册编号:闽****************
中标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中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废标情况:无
评标专家:林溪海(组长)、姜伟烽、吕雅欢、吴白雪、张辉祥
监督部门: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述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登录后查看)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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