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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消毒耗材及血型试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消毒耗材及血型试剂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号
成交金额:肆万贰仟叁佰元整(小写:¥*****.**)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官亭路***号旺城大厦****、****室
成交金额:伍万玖仟柒佰零捌元(小写:¥*****.**)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碘酒 品牌(生产企业):登录后查看 规格型号:****/瓶,有效碘含量*.**%-*.**% 数量:****瓶 单价(元):*.** |
货物类 |
名称:抗*、抗*血型试剂 品牌(生产企业):登录后查看 规格型号:******/套,抗*抗*各一支 数量:***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能树,孔祥云,徐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不足****元的按****元计费)。
收费金额:第一包 ****元整;第二包 ****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中医院或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楼*区*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楼*区*层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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