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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年-****年本部员工工作餐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采购编号:******************)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登录后查看****年-****年本部员工工作餐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采购编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章节“总则”中的“十一、采购评审流程”修改为以下内容:
十一、采购评审流程
由采购人组建采购工作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进行及谈判工作。基本流程如下:
(一)采购工作组应共同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解密、宣读并记录。
(二)采购工作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程序和评价办法等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三)采购工作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按照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四)谈判过程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采购工作组应当确保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若采购工作组认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可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限时最后报价。采购工作组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及谈判情况,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但必须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的机会。采购工作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参与谈判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该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
(七)采购工作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成交标准,对供应商提出的最后报价及承诺进行评审,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八)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只有*家的,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其他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时,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只有*家的(包括只有*家投标或*家通过初评的情形),采购工作组可现场直接与该供应商转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若发生现场转单一来源采购状况,推荐成交原则相应更改为:“推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以经谈判的最终价格成交。”
请报价人登录登录后查看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黄工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号鼎和大厦
电话:********** 转 *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号登录后查看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 ********** 转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盖章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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